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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波动]ST富润(600070):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

异常波动]ST富润(600070):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

来源:极速体育nba    发布时间:2025-04-03 07:38:07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年 3月 31日、2025年 4月 1日、2025年 4月 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截至 2025年 4月 2日,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内 4次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同向异常波动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证券交易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2025年4月2日收盘价为0.53元,已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即使后续5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第 9.2.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 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2025年4月2日收盘总市值约为2.69亿元,已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低于5亿元,即使后续5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低于5亿元而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第 9.2.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及致歉公告》,预计 2024年度实现总利润-38,800.00万元至-31,800.00万元;预计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38,500.00万元至-31,5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纯利润是-38,500.00万元至-31,500.00万元;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约为30,600.00万元,扣除和主要营业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 28,700.00万元,低于3亿元;预计 2024年末净资产为27,000.00万元至 33,00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9.3.7条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可能将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股票将在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以上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影响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于 2025年 3月 31日、2025年 4月 1日、2025年 4月 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截至 2025年 4月 2日,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内 4次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同向异常波动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出现重大调整。

  1.公司股票可能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2025年4月2日收盘价为0.53元,已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即使后续5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第 9.2.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2025年4月2日收盘总市值约为2.69亿元,已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低于5亿元,即使后续5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低于5亿元而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第 9.2.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可能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及致歉公告》,预计 2024年度实现总利润-38,800.00万元至-31,800.00万元;预计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38,500.00万元至-31,5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纯利润是-38,500.00万元至-31,500.00万元;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约为30,600.00万元,扣除和主要营业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 28,700.00万元,低于 3亿元;预计 2024年末净资产为27,000.00万元至 33,000.00万元。

  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审计进展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公司有几率存在 2024年年报披露后触及终止上市相关情形,具体如下:

  截至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尤尼泰振青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证据,其认为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应不高于业绩更正公告数据 30,600.00万元,扣除和主要营业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应不高于业绩更正公告数据 28,700.00万元。鉴于审计程序尚未履行完毕,其没办法判定“202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的财务数据是不是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更正后财务数据所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是否合规,以及营业收入扣除后的具体金额,现阶段均无法予以明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9.3.7条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可能将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股票将在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专项说明,针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法表示意见段中涉及事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段中涉及事项,截至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尤尼泰振青仅针对涉及事项执行了部分审计工作,截至目前相关非标意见所涉事项的消除尚无明确进展,如年报披露时,相关事项仍无实际进展,不排除尤尼泰振青会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9.3.7条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可能将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股票将在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 5月 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号、〔2024〕19号、〔2024〕2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应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

  截至目前,投入资金的人在诉公司虚假陈述案件共计3件,涉及3名投资者,诉讼金额139.24万元。公司将重视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照法定程序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并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652.07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94%,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0,05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79.43%,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1%。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依规定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021年 8月 17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国信华夏信息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国信成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公司股份收购之收购协议》。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未按预期推进。目前,浙江国信成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对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制股权的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控制股权的人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新闻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未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等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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